甲92年从父母手中买了一所房屋,但未过户,只有父亲写的房款收据,父亲亲手写的遗嘱上也写明了此房归甲所有,但未做公证。现父亲已故,甲想将房本上的名字转到自己名下,负责公证的律师说干脆不提买房子的事,就算赠予,请甲的母亲和3名兄弟姐妹签字放弃遗产。但是甲的一个哥哥想借机敲诈,拒不签字,甲向我们咨询怎么办最合理, ···产权人去世,法律主体消失,就要走继承渠道。如果没有争议,可以公证继承权、房管局过户。如果有争议,就要去法院诉讼解决,凭法院文书过户。 遗嘱,不是公证的,需要法院确认其法律效力,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人作证方可确认有效,近亲属作证无效。 你们的情况,有继承人不同意,恐怕需要走诉讼程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