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2014年10月1日之前的社保试点地区退休金怎么计算

吉林省2014年10月1日之前的社保试点地区退休金怎么计算
2025-01-01 19:17:08
推荐回答(1个)
回答1:

2014年1月1日起)按新办法计发养老金。
1、按原办法计算基本养老金
①基础养老金=2005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0%。
②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120
③过渡性养老金=2005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实行个人帐户前的缴费年限×1.4% ×平均指数。
④过渡性调节金=120+工龄补贴
⑤过渡性补贴=(原办法基础养老金+原办法过渡性养老金)×5%
2、按新办法计算养老金
①基础养老金=(退休时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退休时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平均指数)÷2×缴费年限×1%
②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
③过渡性养老金 = 退休时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实行个人账户前的缴费年限×1.3% ×平均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