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当地政府劳动保障局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解决维权
少交员工的社保和公积金,是对员工权利的一种侵害,会面临员工的投诉,和员工的不满,以及由此而造成的离职等。经办人只是这个行为的执行者,这种现象应该视为企业行为,应该追究法人代表的责任,至于经办人会不会受牵连,还是咨询一下律师比较好,个人认为牵连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