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劳动合同急辞工会扣工资吗

未签订劳动合同急辞工会扣工资吗
2024-10-30 10:49:04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劳动者即辞即走是违法的,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该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承担。
  但是用人单位应当就造成的损失就行举证,否则,不能够克扣劳动者工资报酬。如果对数额等存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回答2:

用人单位非法用工,劳动者急辞工,不应该扣发工资。

用人单位用工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是非法用工。劳动者可以随时辞职,用人单位不仅不应该扣发工资,而且还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不过,劳动者要有能证明与该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以备申请劳动仲裁时使用。

用人单位用工不满一个月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是允许的。如劳动者急辞工,将面临扣发工资或承担赔偿责任的风险。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