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权分立确实入LZ所言,LZ对司法权不太明了;我简单说下,美国的最高法院现在应该设有9位法官最早是七位都是奇数因为方便投票结果,这九位法官都是直接由总统提名而且是终身任职,就是说这九位法官如果不想退休可以一直到老死。还有就是美国的法律体系为欧美法系我国为大陆法系,法官依据的是判例法而中国是要按照法律条文规定判案,在美国法官掌握着案子胜负的权利。
大法官不像参议员一样经常抛头露面,反而会可以躲避媒体。因为他们的工作无能有太多的个人因素,很可能九个法官中一位法官的言论就可能会被误认为最高法律言论。而且美国法官判案法庭是不允许有记者的,所以LZ可能对这个职业很陌生,其实没有什么。现在的美国其实司法权是依附于总统的行政权的,因为大法官是总统提名的,不会和总统有分歧。希望对楼主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