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拍卖房产流拍三次后,变卖成功,手续怎么办

2025-01-04 03:2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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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第三次拍卖流拍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接受该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当于第三次拍卖终结之日起七日内发出变卖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没有买受人愿意以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买受该财产,且申请执行人、其他执行债权人仍不表示接受该财产抵债的,应当解除查封、冻结,将该财产退还被执行人,但对该财产可以采取其他执行措施的除外。

不过你可以保留该房屋,如果少你的钱没有评估房款多,你需要补差价,如果超出了,你可以把房子留下来,但是其余部分,还可以追缴。

回答2:

法院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裁定书,房管局就可以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