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定,因为照片在离婚诉讼中只能作为一般证据使用,但它不是法院判决离婚的首要依据。在离婚诉讼中,夫妻双方感情彻底破裂,导致无法继续共同生活,这才是法官对离婚判决的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