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和继母要离婚,房产证名字是父亲,房子婚后买的,现在39岁的我有继承权吗

2025-01-25 02:35:22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继承权是指父母过世之后遗下的财产继承,现在他们还健在,那有什么遗产可继承的。
房子是婚后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他们之间可以进行分割。如果户口上有你的名字,而你又与他们共同生活,没有其他地方可以居住,那么他们不可以随意处置,必须要考虑你的困难,给你居住之地。如果你有其他可以居住的地方,那么你就没有办法了,这是你父母的财产而不是你的,这是他们之间的财产分割问题,你没有份的。

回答2:

首先,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是不存在疑问的;
其次,启动继承的前提是财产所有人死亡。
如果您父亲与您继母离婚,则对夫妻共同财产有一个分割,每人一半或确定为一方所有。则您父亲百年之后,您可以继承您父亲的财产。
如果您父亲和你继母没有离婚,您父亲百年之后的继承分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两种情况。一种是遗嘱继承,您父亲立遗嘱确定由谁继承其财产,如果遗嘱为由您继承该房产(您父亲只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即房子的一半产权),则您得到该房产的一半。如果您父亲未立遗嘱,则适用法定继承,您、您继母都是第一顺位继承人,您占房产的四分之一,您继母占四分之三。当然,如果您爷爷奶奶健在、您有兄弟姐妹或您继母带有孩子或与您父亲生育孩子的,他们也都是第一顺位继承人,有几个第一顺位继承人,就把房产的一半再均分成几份,每人一份。注意,房产有一半是您继母的,只能分您父亲的这一半。

回答3:

有!一半的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