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生活中,有部分人群对办理结婚证这种形式上的手续不太在乎,也有人认为在亲朋好友中举办了酒席,向公众宣告了两人的关系,即是已经形成了婚姻关系,于是便不再办理结婚登记。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一方死亡的遗产,另一方有没有资格取得呢?答案是分情况。情况一,如果双方1994年2月1日以前就形成了事实婚姻的,这时有事实婚姻关系的配偶对另一方的遗产当然是有权利分割的。情况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以后,没有办理结婚证的男女,不能形成事实婚姻关系。双方没有形成婚姻的法律关系,当然就没有配偶的权利,没有配偶的权利就无法主张分割遗产的。所以,在生活中,结婚证可不仅仅是一张空纸,它关系、保护着你的很多权利。
如果你母亲没有跟你继父办理结婚手续,即使同居十年,在法律上也是不承认有夫妻事实的,并且在你继父去世的时候立了遗嘱,因此他女儿得到的遗产,遵循了正规的法律程序
这个是真没办法的
如果还是不甘心的话,可以到法院申请免费的法律援助,做一下咨询
不过希望应该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