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法律规定来说,公司是不能随便辞人的。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了,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所以公司不能随便,需要证明你不符合录用条件。如果公司想不要你的,都可以找到理由的。
用人单位可以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依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解除,望采纳
老板觉得不合适自然是可以的
完全可以 , 而且可以使任何理由
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