轿车被摩托车追尾,责任认定如何区分?

2025-01-26 03: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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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如果轿车没有其他的违法行为,则摩托车全责。

  1. 仅从你的提问来看,追尾者全责。但追尾也有例外,比如前车变道未完成(车身还骑压标线),这种情况是前车的主、全责。

  2. 再就是前车驾驶员涉及毒驾、酒驾、无证驾驶、等法律严厉打击、禁止驾车的行为,也会导致前车负一定的责任。

  3. 道德赔偿,无法律责任。

  4. 如若提供的驾驶证真实、合法并且在驾驶时无任何违法行为的,给予警告或 20-200元的罚款,及时退还机动车。

  5. 如若提供的驾驶证真实、合法但在驾驶时有违法行为的,根据其违法的情况和未随身携带驾驶证一并予以处罚,并及时退还机动车。

回答2:

具体由交警部门认定。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五条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应当做到程序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
第四十六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

回答3:

这个没有监控,而且没有目击证人,好难认定。一般像你说的情况,责任该是二八或三七分,可是现在认定不了,只能五五分了。你把你的损失也计算好,在应诉的同时提出要他赔偿的诉讼,看看法院怎么判。如果没有把握,可以到司法部门请求法律援助。

回答4:

我跟你很像,我小车正常行驶,准备右转弯,(开启右转向灯),对面来了辆公交车,我降低车速缓慢前行,等等对面公交车过去,在实行转弯,就在次新,后方驶来的摩托车追尾到我的右尾灯,(摩托车有牌照未年检和保险对方有驾驶证)导致对方两只手指头受伤(左小拇指最上面一节截肢,小拇指旁边得一根手指神经断了)我的车扣押在停车场半个月,今天才去处理,交警判的我主要责任,也就是我70的责任,事故第三天我去交警队询问,当时交警跟我我我的是次要责任,现在却改成主要责任,对方本地人,我外地人,对方托关系找人了,欺负我们外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