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产的产品用于在建工程,借:在建工程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对吗

2025-01-05 05:34:31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不对!如果是在建不动产:借:在建工程/贷:库存商品(成本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视同销售计税)
如果是在建动产:借:在建工程/贷:库存商品(成本价)

回答2:

正确 视同销售 税法规定,企业将自产产品用于在建工程支出,在计算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时,应视同销售处理。根据会计规定,自产产品用于在建工程由于没有经济利益流入企业,也不可能导致企业所有者权益和资产的增加,因此,会计上不能作销售商品处理,应按成本结转。

例:某机械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自产的机床一台用于新增加的一条生产线,该机床成本价8万元(同期同类产品销售价10万元)。根据会计规定,企业的会计处理为:

借:在建工程 97000

贷:产成品 8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00

回答3:

不能一概而论,税法规定,2009年1月1日之后购入、购建的生产经营用动产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所以本问题如为2009年1月1日之后购入生产经营用设备安装过程中所用的自产产品的增值税就不用再计入设备成本。

回答4:


借在建工程 成本价+销项税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对外销售价*税率
库存商品 成本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