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双方离婚了,女方的母亲想见孩子,男方不让见,怎么办

2024-12-02 02:0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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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的遭遇很令人同情。
1、因为孩子比较小,法律上认为跟随母亲比较合适,你要求抚养孩子很合理。
2、陪嫁的东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起诉离婚的时候可以按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包括房屋、存款等。
3、夫妻双方都有抚养子女的义务,你的丈夫要求不支付抚养费是没有法律根据的。
4、你可以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以外,还可以要求支付子女的生活费至18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