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签了自己有份劳动合同在手上,去劳动局告他也,不过2006年那时都没劳动合同,我也是2008年签过,第一份按2009年的劳动法,我们的正常上班时间是21天/月双休加班按劳动法是双倍的平时加班是1.5倍
只要发生什么问题。可以要求公司赔偿。同事之间要暗中取证!也要做证人。。这个。他们欺骗你们的事实是赖不掉的了。。可以对公司法人,主要领导起告诉!!!
无语,进公司就该签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