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带薪休假工资基数计算?

2025-01-04 04:4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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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带薪休假工资计算基数是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
  按照《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规定,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第十一条 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
  
  前款所称月工资是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在本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
  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实行计件工资、提成工资或者其他绩效工资制的职工,日工资收入的计发办法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执行。

回答2:

根据最新规定应为1200÷20.83X3
应当按照1200/20.83*3计算(因为新的假日办法从08.1.1实施,全年假日比原来多1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