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多些同事到劳动局去告!不然你一个人劳动局是不会受理的!
根据《劳动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也就是加班),应与劳动者协商。既然是协商,当然就应该就加班时间和加班报酬协商一致,否则就是强迫劳动。你可以去劳动局投诉公司
联合同事们去劳动仲裁办公室投诉!
很正常啊,我们公司周六上班没工资,但是必须得来
去劳动局如果他们不管的话你们就罢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