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校军衔。
2007年7月3日,全军军服调整改革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经党中央、中央军委和胡主席批准,全军部队将从2007年8月1日起,开始陆续换穿07式军服。
07式军服的军衔肩章在保持原有图案不变的基础上,主要对肩章底色作了改革。
陆军上校军衔主要标志为松枝绿色肩章底版上缀有两条金色细杠和三枚星徽。
海军上校军衔主要标志为深藏青色肩章底版上缀有两条金色细杠和三枚星徽。
空军上校军衔主要标志为深蓝灰色肩章底版上缀有两条金色细杠和三枚星徽。
军官军衔等级:
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第七条,军官军衔设下列三等十级:
(一)将官:上将、中将、少将;
(二)校官:大校、上校、中校、少校;
(三)尉官:上尉、中尉、少尉。
参考资料来源:国防部-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上校
两杠三星军衔:上校
军官军衔
军官军衔设下列三等十级:
(一)将官:上将、中将、少将;
(二)校官:大校、上校、中校、少校;
(三)尉官:上尉、中尉、少尉。
军官军衔依照下列规定区分:
(一)军事、政治、后勤军官:上将、中将、少将,大校、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
海军、空军军官在军衔前分别冠以“海军”、“空军”。
(二)专业技术军官:中将、少将,大校、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在军衔前冠以“专业技术”。
现役军官职务等级编制军衔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中央军事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不授予军衔。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衔等级
军事、政治、后勤军官实行下列职务等级编制军衔:
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长、总政治部主任:上将;
正战区职:上将、中将;
副战区职:中将、少将;
正军职:少将、中将;
副军职:少将、大校;
正师职:大校、少将;
副师职(正旅职):上校、大校;
正团职(副旅职):上校、中校;
副团职:中校、少校;
正营职:少校、中校;
副营职:上尉、少校;
正连职:上尉、中尉;
副连职:中尉、上尉;
排职:少尉、中尉。
士兵军衔
士兵军衔分类(按照兵役性质)
士官:一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四级军士长、上士、中士、下士
义务兵:上等兵、列兵
士兵军衔分类(按照军衔等级)
高级士官:一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
中级士官:四级军士长、上士
初级士官:中士、下士
兵:上等兵、列兵
扩展资料:
1、军衔,是区别军人等级的称号,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根据军人的职务,军事素养和业务素养,资历贡献以及军兵种或勤务区分,授予军人的一种衔称。
2、军衔等级和肩章标志,尉官一杠,一杠一星是少尉,一杠二星是中尉,一杠三星是上尉。校官两杠,两杠一星是少校,两杠二星是中校,两杠三星是上校,两杠四星是大校。将军没有用杠。
而是用金色的松叶,直接加上金星,一颗金星是少将,二颗金星是中将,三颗金星是上将。
3、军衔是国家给予军人的荣誉,一般分为将官,校官,尉官,士官和士兵5等,每级再细分数级。
4、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编制军衔,基本上实行一职编两衔的制度,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总参谋长,总政治部主任的职务编制军衔为上将。
5、正大军区职有上将和中将,副大军区职有中将和少将,正军职有少将和中将,副军职有少将和大校,正师职有大校和少将,副师职正旅职有上校和大校。
军衔,在15-16世纪产生于西欧一些国家,习惯上称为西欧式军衔,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根据军人的职务、军事素养和业务素养、资历贡献以及军兵种或勤务区分,授予军人的一种衔称。
用缀在肩章或领章等处的等级符号,标明军人社会地位和军事级别的称号,叫做军衔。
许多国家的法律规定,军衔是军人的终身荣誉,非经法律判决不得剥夺,不犯错误不得降低,具有一定条件的军人退役后,在规定的场合有权着佩带军衔符号的军服。
它是在欧洲新兴资产阶级反对封建等级制的过程中,随常备军的发展而逐渐形成的军事制度。到了17-18世纪,军衔制为世界大多数国家的军队所采用。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军衔
三颗星两条杠军衔是上校。上校一般为团长的编制军衔。中国人民解放军上校军衔为副师职(正旅职)军官和正团职(副旅职)军官的主要军衔。
55式军衔陆军上校肩章主要标志为金黄色肩章两佩镶红色边饰,肩章底版上缀有两条红色细杠和三枚星徽。海军上校军衔主要标志为金黄色肩章两佩镶代表海军的黑色边饰;空军上校军衔主要标志为金黄色肩章两佩镶代表空军的蓝色边饰
88式军衔陆军上校军衔主要标志为金黄色肩章两佩镶有红色边饰,肩章底版上缀有两条红色细杠和三枚星徽。海军上校军衔主要标志为金黄色肩章两佩镶有代表海军的黑色边饰;空军上校军衔主要标志为金黄色肩章两佩镶有代表空军的蓝色边饰。武警上校警衔主要标志为金黄色肩章底版上缀有两条红色细杠和三枚星徽。
07式军衔陆军上校军衔主要标志为松枝绿色肩章底版上缀有两条金色细杠和三枚星。海军上校军衔主要标志为深藏青色肩章底版上缀有两条金色细杠和三枚星徽;空军上校军衔主要标志为深蓝灰色肩章底版上缀有两条金色细杠和三枚星徽。
上校军衔发展历程:
1955年2月8日,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服役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正式实行军衔制,其中校官设置为:大校、上校、中校、少校。上校为校官中的第二个级别。
1965年5月22日,第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取消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衔制的决定》,此决定在1965年6月1日开始实施。
1988年7月1日,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恢复军衔制,校官设置仍为大校、上校、中校、少校4级。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上校
三颗星两条杠是上校军衔,上校一般为团长的编制军衔。中国人民解放军上校军衔为副师职(正旅职)军官和正团职(副旅职)军官的主要军衔。
另外也是在部队任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军衔。
军衔,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根据军人的职务、军事素养和业务素养、资历贡献以及军兵种或勤务区分,授予军人的一种衔称。
可参考如下链接的文章
http://www.360doc.com/content/13/0719/03/12555412_300969316.shtml
三星两杠,上校
为陆军副师职(正旅职)军官,和正团职(副旅职)军官的主要军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