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全可以放心,一点关系都没有!出口报关单上的:
运抵国——指出口货物离开我国关境直接运抵或者在运输中转国未发生任何商业性交易的情况下最后运抵的国家。如果在中转国发生商业性交易,则运抵国为该中转国。
指运港——指出口货物运往国外的最终目的港;最终目的港不可预知的,可按尽可能预知的目的港申报。
如果货没走,而箱唛上有标注要去的国家和港的话,可能就怕海关查验时发现要你们改单。现在货都走了,这些栏目报错就根本没关系了,而且这两项的定义你也看了,主观性很强,喜欢怎么报就怎么报,其实都没关系的,和核销退税更是半点边也沾不上!
可以大大的放心!
你写明原因,可以修改报关单,而且是报关行的错误的话,可以索赔的,
放心吧,这个和核销退税一点关系也没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