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回答,虽然欠条上的名是你媳妇写的,你们没有结婚证,你可以不承担债务这个问题,如果是事实婚姻已经达到了法律的规定,你必须要承担债务的。
我认真的回答,请给予采纳,谢谢。
借款人是你的名字未婚的媳妇代写 未婚的媳妇变成你借钱的旁证 加上借条的金额 时间 一些真实详细记录 你不是可不可以 承不承担 是借钱清楚你得还钱
关键看,对于你所谓的“媳妇”在替你签名一事,你是否知道并同意。
不可以,除非你媳妇把责任全部承担了,否则的话,你一定要承担债务,因为名字是你的,你和她虽然没结婚,但你们存在共同的关系。不然她不会写你的名字。
别听那个胡说八道
我国对于1994年2月1日前,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才承认事实婚姻。之后的就不承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