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相好,期间男人给女人十万元,分手后是可以要回的,因为这个,只是同居关系,如果反悔的话是可以要回的
从你的描述来看,两个人相好的期间男人给女人10万块钱,如果分手之后男人是可以要回来的。如果男人是赠与的则是要不回来的,如果男人是给这个女人的有借据的话,是可以要回来一部分的。
在恋爱期间男方为女方花的钱,分手后一般是不能要回的。送给女方的物品视为赠与,而其他消费视为自愿的支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两人相好期间,男人给女人10万元钱,分手后应该是可以要回来的,因为这毕竟是一笔比较大的数目了,所以可以协商解决的。当然你还要有证据证明你给了她10万块钱。
分手后应该是可以要回的,但是法律要讲究证据,首先你要收集好这10万元的证据,然后向法院起诉,可能就会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