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只要身份证。
2019年4月1日起内地居民申领出入境证件实行“全国通办”
自2019年4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等出入境证件实行“全国通办”,即内地居民可在全国任一出入境管理窗口申请办理上述出入境证件,申办手续与户籍地一致。
此次推出的出入境证件“全国通办”新政与以前异地办证措施相比,主要有以下三方面变化:
一是惠及人群更加广泛。取消了地域、人群、证件种类、申办条件的限制,由异地就业、就学等人群扩大到全部内地居民,涵盖了内地居民异地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各类需求。
二是申办手续更加便捷。群众异地申办上述证件无需再提交居住证、就业、就学、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与户籍地申请手续一致。
三是服务方式更加灵活。异地申办赴港澳台团队旅游签注的办理渠道,由原来只能到出入境窗口人工柜台申请,扩展为既可在人工柜台申办、也可在电子签注机上自助办理,立等可取。
根据出入境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单位申请了非公务指标后,持有《深圳市居住证》的可以办理《港澳通行证》;
持有《深圳市临时居住证》的则不能办理《港澳通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