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己经判刑在看守所不可以探视

2024-12-03 11: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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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如果是在看守所已经判决了的犯人是可以探视的,但是一个月不能超过3次,周末不能探视。如果是还没判决的是不能探视的,只有有会见律师的权利。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1、看守所里的未决犯是不容许探监的,除了可以会见律师,不容许接见任何人。

2、已经判决正在看守所服刑的罪犯,虽然可以探视,但一月不能超过三次。周六周日不是探视时间。

3、并不是每个人都有权探视,罪犯的近亲属或着其他有亲密关系的人才可以。但是从外面送东西或送钱给犯人是可以的,但东西必须是看守所下属商店购买的或者经过检查可以递送才行。

扩展资料

探视的条件: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48条的规定,只有罪犯的亲属和监护人才能行使探监权。

各监狱要求在探监时,出示以下证件:1.身分证件(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兵证等),2.当地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相关证明。 

只有规定的探监日,才能探监。但做法一般是,除法定的节假日和周末意外,其余的时间均可探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探监

回答2:

在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被依法判处刑罚后,应当在一个月内送交服刑地执行。根据《监狱法》规定罪犯服刑期间可按规定会见亲属,但并没有明确具体日期,各地监狱规定又不完全一致,可按具体服刑监狱规定执行。

回答3:

有的犯人已经判刑,但没有押送至劳改农场。应该在押付之前能够见一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