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据您所言,您和您的前妻没有结婚证,但是你们有孩子,您的前妻再婚了,您想知道您是否不需要交抚养费了。其实在法律上来说,您和您前妻是否有结婚证对于您对孩子的抚养义务都没有任何的影响,您和孩子的亲子关系是从您孩子出生之时就已经确定存在的,这不会因为您和您前妻离婚产生变化,同样也不会不会因为您前妻再婚而产生变化,这是血缘决定难以割舍。您作为孩子的父亲,法律上当然有支付抚养费的义务。您如果不支付抚养费,您的孩子可能会起诉您索要抚养费,若您还不支付也有强制执行的可能。您在能支付的范围内还是尽量承担自己的法定义务为好。 以上就是我对您问题全部的分析,您自己也可以多查阅相关法律法规来进行研究。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您,祝您生活愉快。【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067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84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3.《民法典》第1085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53条,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没有领取结婚证,属于同居关系,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并协议约定非婚生子女抚养,一方不履行协议,未成年子女可以起诉要求支付抚养费,法院依法判决按月支付抚养费,仍不按时履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你需要想清楚,你给的抚养费,养育的是你的亲生孩子,而不是用来养你的前妻,更不是养孩子的后爸。
同时,抚养你的孩子,这是法定的扶养义务,跟孩子的爹妈离婚、再婚关系不大。
因此,若你拒绝给亲孩子抚养费,你的孩子及其监护人有权以法律起诉方式强制要求你支付。
另外,假如你不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将陷你的孩子于尴尬境地:对孩子后爸来说,他没有抚养这孩子的义务,没有义务还要倒贴钱去抚养,这样的事情不受欢迎。
是否再婚不是你是否支付抚养费的条件,孩子是你的,不管怎样你都要出你的那一份钱。拒绝支付抚养费,对方可以以孩子名义起诉你。建议你还是出,免得小孩对你有意见,不在一起了,你终归是孩子的父亲。
虽然和前妻分开了,虽然法律对你没有约束,但孩子是你的,这是无法改变的事实,从作为父亲的角度,我建议你还是继续支付抚养费,除非你已经自身难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