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民用建筑铝塑窗的开启形式是否有强制性规定?

2024-12-17 14: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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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是有的,1.建设部 2003年1月2日发布的 建质(2003)4号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建筑10.4.2条:“..........高层建筑不应采用外开窗,应采用内开或推拉。”
高层建筑的定义:据《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
第3.1.2.1条:“1~3层为低层,4~6层为多层,7~9层为中高层,10层及10层以上为高层住宅”
第3.1.2.2条:“……大于24m者为高层建筑(不包括建筑高度大于24m的单层公共建筑)”;
第3.1.2.3条:“……大于100m者为超高层建筑”.
2.《住宅建筑门窗应用技术规范》(北京市地方规范),仅供参考:“建筑外窗宜为内平开下悬开启形式,中高层、高层及超过100m高度的住宅建筑严禁设计、采用外平开窗。采用推拉窗时,窗扇必须有防脱落措施。”

3.《天津市建筑节能门窗技术标准》J10861-2006中第9页指出:第4.1.2条 铝合金窗采用外平开形式时,七层及七层以上应采用摩擦铰链和安全玻璃。”
因此各地的标准并不完全统一甚至有矛盾的地方,总之北方偏向于限制使用,南方偏向于根据具体情来采用,关键是要根据窗扇的开启情况确定配件的使用,安全是第一原则。
笔者认为:使用符合规范铝合金型材,配套好摩擦铰链等配件,外开窗不失为一种可大量推广的窗型!
有关外开窗使用摩擦铰链优缺点
外开窗采用摩擦铰链的优点:
1)不需要破坏外部胶条,所以窗户的密封性更好
2)可以控制窗户的最大开启角度(意味着摩擦铰链可以根据安全需要固定开启角度)。而合页必须通过一个附加支臂(风撑)来控制开启角度。
3)最重要的是,摩擦铰链开启时有从室内擦窗的空间,从而避免了人在擦窗时会掉下去的危险。
4)摩擦铰链抗风压的能力比转轴(合页)铰链好,转轴铰链必须使用风撑来保证抗风压性。
5)价格优势:用两根摩擦铰链可以实现两个合页及一个风撑的使用效果。
外开窗采用摩擦铰链缺点:
1)窗户的重量不能超过最大40kg,窗扇下坠现象普遍,影响窗户的密封和保温性能。
2)如果窗户大于900mm,窗户转动将有问题。
3)安装需要的框扇间距离将会比转轴铰链距离(五金通道)大(摩擦铰链需17mm,转轴铰链只需11.5mm.
4)由于铝合金型材的材质硬度比安装摩擦铰链的钢制螺钉低,当窗扇处于开启状态时下部的摩擦铰链的连接螺钉受向上的拔起力;上部的摩擦铰链的连接螺钉受向下的坠拉力,并且还要承受长期往复的开关过程中的横向剪切力,紧固螺钉的螺扣与铝合金型材的腔体最多只有2扣的重合,所以外开窗扇坠落的现象时有发生。
因此在设计外开窗时开启部位尺寸不宜过大,最好控制在600*1300以内,另外在型材上安装摩擦铰链的部位适当增加壁厚,或使用组合式的螺钉技术:先固定一个螺帽座,再用螺钉固定摩擦铰链.
现在有人主张禁用外开窗,其理由主要从安全性考虑,大风时外平开窗窗扇玻璃震碎、掉落、伤人以及出现过伸手关外开窗不小心坠楼的事件。
其实我们不难统计,全国每年因外开窗扇坠落而伤人的情况有多少例?致死的情况有多少例?我们也可以作另外一个统计:每年因不小心高空坠落的情况有多少例?每年自杀的情况多少例?每年因车祸死伤的情况有多少例?我看后者的情况多得多!但我们没有因有人跳楼自杀、有人高空坠落而禁止建高楼,也没有因大量车祸而禁止汽车!相比之下每年几例窗扇掉落而禁止使用外开窗,实在是有点夸大!把外开窗的使用带入误区!况且内开窗开启时窗角对小孩头部也有安全隐患!
有些专家也许会以在欧洲以及美国等发达地区禁止外开窗是列入了法律法规明文禁止作为国内禁止使用外开窗的理由,这就更令人费解!欧美国家多是低层别墅,很少有高层住宅,对水密性要求不是很高。而高层建筑基本上是使用幕墙。
中国领土幅员辽阔,从南到北温差很大,各地区对外窗的要求也不一样:北方地区多风沙、少雨水,夏热冬冷因此对外窗的要求主要集中在气密性和冬天保温、夏天隔热上,在这样的一个条件下,内开窗有一定的优势,推荐使用无可厚非。但在中国广大的南方地区,又是另外一个情况:多台风、暴雨、夏热冬暖,这些地区最主要的是侧重于水密性(一般要求在350Pa以上)、气密性和隔热性能,在这些地区一刀切使用内开窗是不可想象的:因为内开窗的最大缺点是水密性差(基本在250Pa在右),防渗水措施也很难做到位,因此出现室外大风大雨,室内小雨的情况。因此在南方地区外开窗优势明显:水密性要好,而气密性、保温性也不差。尤其在高层,水密性要求更高,内开窗就更加力不从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