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
根据我国的《婚姻法》《物权法》和《继承法》等法律规定,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财产归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当婚姻的一方不在世时,婚姻的共同财产归属于婚姻的另一方继承,母亲是夫妻财产唯一的继承人.
只有需要赡养的父母时,才能适当的分割部分财产做为赡养的保障。
做为父亲的兄弟姐妹,在《继承法》中归属于第二顺序的继承人,只有在第一顺序继承人缺位时才可实现对遗产的继承。
因此,父亲的兄弟姐妹不存在“要回”的逻辑性和司法依据,就不能得到母亲名下的房子。
所以,当父亲的兄弟姐妹纠缠母亲名下的房子时,有可能导致母亲改嫁带走全部的父母婚姻产生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