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上所有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的患者都可以使用硫脲类药物进行治疗,但甲亢是由多种原因引起的,所以使用此类药物治疗甲亢,有时只是在疾病的某一阶段起主要作用或辅助作用。如毒性甲状腺腺瘤及卵巢甲状腺肿伴甲亢等,当疾病过程中出现高代谢症候群时,根据需要才使用硫脲药物配合治疗。
硫脲类药物用于临床的适应证有以下5个方面。
(1)病情较轻,甲状腺轻至中度肿大的患者。
(2)年龄在20岁以下,孕妇、年迈体弱或合并严重心、肝、肾等病不宜手术者。
(3)用作本病手术前的准备。
(4)甲状腺次全切除后复发而不宜用131I治疗者。(5)作为放射性碘治疗前后的辅助治疗。
甲亢患者有下列情况者也可考虑其他疗法。
(1)对硫脲类药物有严重过敏反应或毒性反应者。
(2)周围白细胞计数持续低于3×109/升,同时中性白细胞分类小于0.50者。
(3)抗甲状腺药物正规治疗后又复发者。
(4)甲状腺压迫附近器官和胸骨后甲状腺肿的患者。
(5)哺乳期甲亢患者和结节性甲亢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