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可以的。新交规(2016年4月开始施行)规定科目一过后可以同时预约科目二和科目三,也可以先考科目三再考科目二。参考内容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39号第十四条:
十四、将原第三十一条修改为:“车辆管理所应当按照预约的考场和时间安排考试。申请人科目一考试合格后,可以预约科目二或者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有条件的地方,申请人可以同时预约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成功后可以连续进行考试。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均合格后,申请人可以当日参加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
“申请人预约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车辆管理所在六十日内不能安排考试的,可以选择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其他考场预约考试。
“车辆管理所应当使用全国统一的考试预约系统,采用互联网、电话、服务窗口等方式供申请人预约考试。”
拓展内容
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内容包括: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考试上车准备、起步、直线行驶、加减挡位操作、变更车道、靠边停车、直行通过路口、路口左转弯、路口右转弯、通过人行横道线、通过学校区域、通过公共汽车站、会车、超车、掉头、夜间行驶;其他准驾车型的考试内容,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39号
可以的。 根据新交规2016年4月1号后,可以同时预约科目二和科目三实际道路驾驶考试。
也可以先考科目三再考科目二。具体可以参考公安部139号令。
特别说明:小车类驾照,科目一合格后,10后可以预约科目二,30天后可以预约科目三。如果时间到了,可以两项同时预约,或者先预约科目三,在预约科目二考试。
要是先考的科三,然后再考科二,过来科二当天没有考科四,想等几天再考还得重新预约吗
没有这样的 得按照123顺序来,科目三考完还有科目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