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先动手打我,我还手,难道不算正当防卫吗

2024-12-22 13: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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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对方动手先打你,你还手,不属于正当防卫,应当属于互殴,不同的只是谁先动手。正当防卫,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回答2:

你所说的情况属于打架斗殴 。双方都要承担法律责任。
正当防卫,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迫不得已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它应该符合四个条件:
一. 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
二. 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
三. 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人;
四. 正当防卫不能超越一定限度。

回答3:

双方因事情争吵,一方先动手打了对方,另一方立马回击。这通常被认定互殴行为,双方都在积极追求非法损害对方的结果,不存在正当防卫的意图,不能构成正当防卫,都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回答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