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 现检察院已经作出不起诉决定,就属于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所以应该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予以解除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谁做出的取保候审决定,谁负责取消。没取消,就去叫它取消。
检察院做出不起诉决定之后,案件就此有了一个结果,可以凭这个不起诉确定书去原来取保的单位(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去办理手续,退还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