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法院会受理外嫁女土地征用案吗?离婚后,户口迁回娘家,至今未嫁,村里分得土地三十年不动,也已分得

2024-11-30 07:4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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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就该案例而言,当事人应该清楚,法院是可以受理当事人的土地纠纷的。但是,在起诉前应该由当地政府进行调解。根据《土地法》第十六条 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