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星是一种正常的社会现象。追星是青少年从孩童向成人成长过程中的生理心理过程的反映。追星也是广大青少年心理的需求和情感宣泄的需要。青少年时期,是生理和心理的重要转型时期,追星热还是社会诱导的结果。有的商家和“星”们的经纪人利用各种手段,对“星”们大肆包装,以追求最大的利益。这些“星”高高在上被推了出来,满足了青少年的心理需求。有的孩子经受不住诱惑,出现了种种偏差。 偶像崇拜是青少年对人生追求的体验,是人生的一个重要过程,每个时代的青少年都有自己人生的理想,心目中追求的人生目标和偶像,当前的追星也是这样。因此,对追星现象和偶像崇拜既不要一概反对,也不要放任自流出现问题,而要积极引导,使之理性化。 很多反对者认为追星便是一种盲目、幼稚的表现,会荒废时间,浪费生命,加大家庭负担,触发不必要的矛盾,因而毫无意义可言。甚至是走到一个消极的极端,引发违法犯罪,而这一切的原因竟只是明星长得帅或漂亮等这样可笑的理由,所以他们反对追星。 支持者则认为追星是有益的,能够很有效地激发自己,树立远大的目标与学习的榜样,而且还可以从明星并不是一帆风顺的成长道路中学到付出的重要,他们身上仍有值得我们学习发扬的品质,所以他们选择支持追星。 对于学生的我们来说,学习自然是首要的,但在其中,我们的确可以为自己树立一个明亮的榜样,让自己有更多的动力,而选择什么样的明星来作为榜样便会决定是否有益,让我们崇拜的不应仅是靓丽的外表,更重要的应该是内在的气质与品质,这才是能激励我们中学生在前进的路上不偏离、不气馁,更快更好的前行。 追星现象在我们的生活中随处可见。只要存在明星,就存在追星族。其实追星是一种很正常的现象。 对追星,大家都意见不一。有的人认为,追星是一种无聊的行为;,有的人却觉得追星能培养自身兴趣,树立远大目标,激励自己。这两种看法似乎都太绝对了。追星如果恰当会有积极作用,不恰当只能适得其反。 生活中有很多追星有益或有害的例子:甘肃省兰州市28岁女子林鹃痴迷刘德华导致倾家荡产。为求让林鹃能够在4月18日到香港见偶像,林父近日不断为女儿的旅费想办法。林父前天到兰州市一家医院,与医生商讨卖肾事宜。医生指出,私自买卖人体器官属于违法行为,老人只好放弃。由于林家仍无法凑足旅费,林鹃可能被迫取消到香港的计划。自16岁起盲追刘德华,12年来荒废学业、沉默寡言的林鹃告诉央视记者:“我的情况跟普通的追星族并不一样,因为我对刘德华的喜欢不仅仅痴迷和执著,而是以自己的青春为代价的。” 林娟的这种行为,是典型的盲目追星的行为。 而英国一项研究表明,名人崇拜可能在个人成长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研究人员认为,那些十几岁的追星族成员,通常能把他们的情绪调节得很好并且拥有较好人缘,这是因为对名人的兴趣,能在他们的青春期成长和交际过程中产生积极影响。 由此可见,追星也是具有两面性的。追的对,我们来说是十分有益的,追不对,那就等于浪费时间浪费金钱浪费感情荒废人生。所以,我们需要选择值得我们崇拜的偶像,且不能盲目崇拜。人无完人,所以不要以为明星身上只有优点,值得你把他当作神;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我们身边其实也有很多值得我们崇拜的人,不一定要通过追星来学习别人。总之,对任何事我们都应该批判的接受,不要把追星的现象看的太过绝对。 在当代中学生中,“追星族”现象是普遍存在的,影视明星歌星大多数是学生心目中的偶像。追星也成了少男少女的时尚,并形成了庞大的追星队伍。前年、去年又兴起了平民偶像,《超级女声》《我型我秀》是当今最流行的选秀节目,也是现在学生们最喜欢看的节目。一些少男少女从短信投票支持,到盲目崇拜狂热到发病发昏的地步。每天满脑子都是明星,上学放学课间休息不停地与同学谈论那些明星,幻想能与自己喜欢的明星成为朋友,经常失眠,心理失去平衡,上课不认真听讲——这样是非常影响正常学习生活的,有时甚至会出现追星少年自杀的严重后果。现在更有一些“追星族”去模仿自己的偶像,去模仿他们说话的方式走路的姿态。还有一些学生会把父母给的零用钱买了和明星一样的衣服和鞋子,把过多的精力放在关注明星的事儿上。面对这种情况,一些父母也只是简单地斥责打骂,并没有向自己的儿女进行更好的心理说服教育。 其实,追星也不是完全不好,之所以把他们设为我们的偶像,是因为他们身上有我们值得借鉴的方面,比如说我们可以从明星身上学习他们对艺术的追求,对工作的认真态度,而不是只看到他们在舞台上有多么的光辉夺目,明星背后的辛酸是我们常人无法接受的。如果将他们身上一些值得学习的品质放在我们学习上,这样就不会有那么多为了明星自杀发昏的悲剧发生。一些青少年是缺少判断力才会导致狂热的追星,而家长老师要做的则是关心青少年的心理健康,在培养他们的心理素质上下工夫,这样才会引导他们健康地追星。 对于追星,两代人在观念上肯定有差异。青春期的孩子心理状况往往非常复杂,一方面渴望得到同伴的认可,另一方面需要形成自我确认,而追星恰恰能满足孩子这两方面的心理要求。偶像崇拜是青少年时期的过渡性需求和标志性行为。在一定程度上,追星对于孩子的成长是有意义的,父母要给予理解,没必要把追星当成“十恶不赦”的坏事严加禁止。 青春期的孩子需要引导,在追星方面尤其如此。苏州大学管理学院咨询顾问章小波认为,尊重孩子、理解孩子,在和孩子共同了解偶像的过程中,挖掘偶像的榜样作用,让偶像的力量激励孩子成长进步。作为父母,完全可以引导孩子,使孩子在追星中健康成长。作为一个追星族首先要自律,喜爱一个演员是对的,但这应该有个度,不能太极端。喜欢明星只是漫长人生中的一种点缀,不是人生的全部,应该去学习明星身上的一些优秀品质。应该更健康、更理智地去面对生活,让自己明白在生活中还有很多事等待自己去做。对学生来说,重要的是学习。 为了达成女儿追星梦,不惜放弃一切的老翁杨勤冀,他跳海自杀前写下了十二页遗书,内容句句指摘刘德华没有良心,不能拨出少少时间,以达成其女儿十二年来与偶像单独会面及拿取签名的要求,最后更直接表明以死作出抗议,“是你刘德华把我逼死,逼这个家出事,造成悲剧的。” 去年,被不少媒体报道的父亲愿意卖肾以圆女儿见刘德华一面梦想的事情,现在有了结果,只是,这个结果太令人意外和遗憾:粉丝见到了刘德华,父亲却因为刘德华没有安排足够多的时间与女儿私下会面,选择了跳海自杀来威胁,不幸身亡——还有比这更坏的结果吗。 如果说早期媒体报道这个事情还带有一丝浪漫色彩的话,那么这个结局足够称得上悲剧。事情的发展并没有像我们想象的那样:痴情粉丝终于得以和偶像见上一面,然后满怀幸福度过了余生。追星追出了人命,而且死去的是追星者的父亲,这种极端行为的发生让人为之沉重。 似乎没有理由把任何责任推倒刘德华身上,他只是一个被动的接受者,一个被商业和媒体包装出来的巨星,或者说,他只是一个娱乐产品,被追逐的程度决定了他的价值。明星总是希望多迎接一些掌声和鲜花,但对于像这名28岁却追星十二载的痴情女子,恐怕明星也会心怀恐惧,在开演唱会、举行见面会以及可能引发混乱的状况下,不少有责任的明星都会提醒自己的粉丝,要注意安全,刘德华一直是这方面的典范,对于这名女粉丝,他已经尽到了自己能尽的义务。那么,女粉丝父亲之死,究竟和谁有关? 父亲自杀的理由是,刘德华没有安排足够的私人时间和女儿会面。不能说这个要求是无理的,毕竟女儿喜欢刘德华那么久,毕竟经过十二年的等待才实现女儿的愿望,能和偶像多在一起度过几分钟、几小时,不仅是女儿的幸福,也是父亲的欣慰,这是一种只有父亲才会有的爱。可为这个要求找出足够多的支撑点,也是艰难的,足够的私人时间是多少,底线和尺度在哪里,如何让那些狂热的、过度的情感安全的消耗掉一些,找到安稳落地的平台,问题的关键不取决于外部,而在于当事人如何把握自己的心态。 最终心态失衡的是父亲,他用纵身一跳这种过激的姿态破坏了为本该美好结束的故事结局。与其说他用这种方式控诉刘德华,不如说他在用生命的绝响,控诉女儿那长达十二年的没有边际的梦魇,给整个家庭带来的折磨,变卖房产,没有工作,生活的中心全部维系在一个大众偶像、无数女人的梦中情人身上,这种无意义的执着,最终酿就了这起人伦悲剧。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希望这种悲剧仅此一例,再也不会发生。 大多数人都有名人和明星崇拜心理,这是非常正常的,名人和明星在某一领域的成功,可以鼓励人们尤其是青少年向其学习,追星某种程度上也是激励自己奋发上进的一种动力。但无节制的追星是一种危险行为,容易导致人沉湎于空想之中。在娱乐信息爆炸,娱乐人物成为最受瞩目对象的今天,社会和相关行业应对娱乐现象和人们的娱乐心理进行一些思考,别让追星成为一种病。
追星的本身就是价值观崩塌的人,明星效应说白点是愚民效应,用最廉价简单的娱乐方式让你忘记独立思考,并且捞钱,以这个为前提的人不要谈价值观。
那得分情况,如果是单纯的喜欢期望能与见面,充满美好幻想并给予祝福,这种追星是可以的。但是不同的是有的追星族为了追星不顾一切逼迫父母和身边的人要求与其见面那就是不好的行为
不过分追星没错,过分的是明明家境不好还逼父母要钱这种不要追星,叫NC
不知道,我也是小孩,然而我对任何明星都没有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