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合伙人成立公司,14年他投入一千多万,但是以私人形式汇入个人户头,并写了欠条,这样算挪用公款吗

2024-12-30 23: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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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挪用公款指的是挪用国有资产,你们是私营的公司,因此不存在挪用公款的问题。另外,既然是合伙成立公司,他就应当是向合伙公司投入资金,作为合伙人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享利润,按照您所叙述的情况,他应当不属于合伙,只是向你的借款,而且你给他打的是欠条,所以你们之间是民间借贷的关系,不是合伙关系。她可以向你要求返还借贷款。具体事宜建议您向律师详细咨询。

回答2:

公司属于法人企业,实行法人财产制,投入公司的财产,股东不得抽逃,汇入个人户头,涉嫌挪用资金罪,可立即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