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编定岗不固定人员,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是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内容。具体规定如下:
定编的意思是根据事业单位承担的工作、生产任务确定机构的设置和人员数量。通常由主管部门根据单位的工作职能、任务需要,以精简机构,节约用人,提高工作、生产效率为原则,科学合理地制定编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定。
定岗的意思是事业单位根据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岗位。岗位应当具有明确的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不定人意思是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灵活用人机制,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是指事业单位应当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相应的工资待遇。聘用合同期限内调整岗位的,应对聘用合同的相关内容作出相应变更。
扩展资料: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第十条
事业单位内部产生岗位人选,需要竞聘上岗的,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竞聘上岗方案;
(二)在本单位公布竞聘岗位、资格条件、聘期等信息;
(三)审查竞聘人员资格条件;
(四)考评;
(五)在本单位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六)办理聘任手续。
第十一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交流。
第四章 聘用合同
第十二条
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
第十三条
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定岗定编不定人,身份管理改革到岗位管理,是国家针对事业单位的人员聘用机制改革的一个举措。事业单位打破“铁饭碗”,人员与岗位不在实行捆绑,改变原来的“吃空饷”,劳资不匹配的乱象。
总的来说就是事业单位改变原有的用人机制,按照用人需求,设定岗位,人员的聘用基于岗位要求,定岗定编后人员竞争上岗,由岗位固定人员,变为合同聘用制,实行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制度。因人员水平无法满足岗位需求时,人员进行调岗,岗动薪变,做到岗位灵活,人员和薪酬可变,提升事业单位工作效率和服务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