猥亵儿童案,属于公诉案件,不会因为得到被害人谅解而免于刑事处罚。取得谅解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但不会免于处罚,所以警察也不会放人。
法律规定: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强制猥亵、侮辱罪、猥亵儿童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刑事犯罪,原告是没有撤诉的权利,他最多岀具谅解书和放弃民事赔偿部分...
立案了吗?如果立案了,走程序,最后判缓刑,可取保后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