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斗殴被判一年,已经过去六年了,还有案底吗?

2024-12-26 17:07:49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会。被免予刑事处罚,虽然不被刑事处罚,但是并不是说所犯之罪归于消灭,而是因为某种原因具有了可以不实行刑事处罚的行为而免于处罚。比如:最高人民法院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司法解释规定,未成年罪犯根据其所犯罪行,可能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悔罪表现好,并具有下列6种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37条的规定免予刑事处罚。   这6种情形是:系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防卫过当或者避险过当;犯罪预备、中止或者未遂;共同犯罪中从犯、胁从犯;犯罪后自首或者有立功表现;其他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 所以看来,即使不被刑事处罚,也肯定会有案底留下的,可能会被列入重点对象,也就是在公安局“挂号”了

回答2:

打群架你就被判一年,也是够了,我们这边有人奸杀判3年

回答3:

有,这是永不能除的。

回答4:

有这是不能去掉的。

回答5:

根据《刑法》第65条的规定: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那反过来说,就以聚众斗殴罪如果超过5年了,不会再被算作累犯,你说的案底如果是说公安的记录可能会有,但一般很难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