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的,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依据《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扩展资料:
债务偿还的相关要求规定:
1、债权人、债务人必须严格依约规定的标的完成各自应履行的义务。在合约的履行中,不能以其他标的物代替合同的履行。不能用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的方法代替合同的履行。
2、债权债务当事人双方要团结协作、互相帮助、共同努力,履行各自应尽的责任,保证合约的履行。
3、债务人必须依合同约定的期限、方式来履行债务,而不得随意提前、迟延或更改履约方式。这样,可有效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继承法
按照现代的法学理论,父与子是两个独立的民事主体,不因血缘关系的存在而混同,父债与其子无关。按照我国继承法的有关规定,继承遗产应偿还被继承人生前所欠债务,但应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出部分,继承人不负偿还义务。从这个意义上说,“父债子还”在法律上是没有依据的。
如果法律是这样规定的话,老爸欠款子女不用成担绩任的话,这等于在叫我们这些执法公民,这样去犯罪。放真欠款不要还,死了就一了百了。像现在这样,我欠你钱,你起诉,我不理。法院多拿我没有办法,哪怕是您呢。你算老几啊?主要跑出浙江省,法院就不可能老远跑外省来抓人。这是我亲身经力的,现在的法律就是这样的。
父母死后子女继承了其遗产的,需要在遗产价值范围内还债。子女的个人财产不用来还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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