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养浩》古文翻译

2024-12-13 01: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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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宋濂《张养浩》白话释义:

张养浩,字希孟,济南人。张养浩从小就有德行和节义。有一次他出门,碰到一个人,那人把钞票遗失在路上,当张养浩发现的时候,那个人已经走了,张养浩就追上去把钱还给他。

一天到晩不停地读书,白天默默地背诵,夜晚就关上门,点上灯偷偷地读书。张养浩任堂邑县尹。上任后首先拆毁了滥设的祠庙30多所。

免除曾经儆过盗贼的人初一、十五参见县尹的规定,张养浩说:“他们都是老百姓,因为饥寒所逼迫,不得已而做了盗贼。

既然已经按照刑罚对他们进行了惩处,还把他们看作盗贼,这是断绝了他们悔过自新的道路。”盗贼们感动得哭了。他们互相告戒说不要对不起张公。”

有一个叫李虎的人,曾经杀过人,他的党羽凶恶残暴,为害百姓,人民无法忍受这种痛苦,原先的县尹没有一个敢于追查的。张养浩来到后,将李虎及其党羽都依法处治,老百姓非常高兴张养浩调离堂邑十年,百姓仍然为他立碑,歌颂他的恩德。

英宗继承皇位后,命令张养浩参与中书省的工作。适逢元宵节,皇帝打算在宫禁之内张挂花灯做成鳌山。

张养浩立即将奏疏放在袖子里入宫谏阻,奏疏大概说:“元世祖执政三十多年,每当元宵佳节,民间尚且禁灯;何况是庄严的帝王住所,幽深的宫廷,更应当谨慎。

皇帝大怒,看过奏疏之后又高兴地说:“不是张希孟不敢这样说。”于是取消了点燃花灯的计划。赏赐给张养浩一件用贵重的丝织品做的朝服,一匹帛,用来表扬他的敢于直言进谏。

天历二年,陕西大早,饥饿的老百姓人吃人。皇帝特地任命张养浩为陕西行台中丞。张养浩接到任命后便将家中财产分给村中的穷人。

登车上路,遇到饥饿的人便救济他们,遇到死了的人就好好的给他安葬当时一斗米值十三缗,老百姓拿着钞票出来买粮,(钞票)稍微有些不清便米商就不收,到府库去兑换,那些狡猾的官吏存心骗人,换十贯钱他们给五贯,许多天得不到,老百姓处境非常艰难。

张养浩到任四个月,没有在家里住过,食宿全在衙门里,一天到晚没有稍微的懈怠。于是操劳卧病不起去世时六十岁。关中的人像死了自己父母一样的悲伤。

原文:

张养浩字希孟,济南人。幼有行义,尝出,遇人有遗楮币于途者,其人已去,追而还之。年方十岁,读书不辍,父母忧其过勤而止之,养浩昼则默诵,夜则闭户,张灯窃读。山东按察使焦遂闻之,荐为东平学正。

游京师,献书于平章不忽木,大奇之,辟为礼部令史,仍荐入御史台。一日病,不忽木亲至其家问疾,四顾壁立,叹曰:“此真台掾也。”及为丞相掾,选授堂邑县尹。人言官舍不利,居无免者,竟居之。

首毁淫祠三十余所,罢旧盗之朔望参者,曰:“彼皆良民,饥寒所迫,不得已而为盗耳;既加之以刑,犹以盗目之,是绝其自新之路也。”

众盗感泣,互相戒曰:“毋负张公。”有李虎者,尝杀人,其党暴戾为害,民不堪命,旧尹莫敢诘问。养浩至,尽置诸法,民甚快之。去官十年,犹为立碑颂德。

天历二年,关中大旱,饥民相食,特拜陕西行台中丞。既闻命,即散其家之所有与乡里贫乏者,登车就道,遇饿者则赈之,死者则葬之。

道经华山,祷雨于岳祠,泣拜不能起,天忽阴翳,一雨二日。及到官,复祷于社坛,大雨如注,水三尺乃止,禾黍自生,秦人大喜。

时斗米直十三缗,民持钞出籴,稍昏即不用,诣库换易,则豪猾党蔽,易十与五,累日不可得,民大困。

闻民间有杀子以奉母者,为之大恸,出私钱以济之。到官四月,未尝家居,止宿公署,夜则祷于天,昼则出赈饥民,终日无少怠。每一念至,即抚膺痛苦,遂得疾不起,卒年六十。关中之人,哀之如失父母。

扩展资料

写作背景:

至正十八年(1358年)三月,朱元璋军队攻取睦州,宋濂遣家人入诸暨勾无山,但他自己留下未同行。十一月,郡守王显宗以“五经”师聘,宋濂推辞。至正十九年(1359年)正月,朱元璋命升任知府的王显宗在郡中设学堂,召宋濂为婺州郡学《五经》师。

至正二十年(1360年),在李善长的推荐下,宋濂与刘基、章溢、叶琛被朱元璋召至应天府。七月,宋濂被任命为江南等处儒学提举。十月,奉命为朱元璋子朱标教授“五经”,后又参与修撰起居注。

至正二三十年(1363年)五月,朱元璋建礼贤馆,宋濂等人均在馆中。洪武元年(1368年)十二月,朱元璋下诏撰修《元史》,命宋濂及王袆为总裁官。

洪武二年(1369年),宋濂赴诏修《元史》,至二月开修,宋濂、王袆为总裁。六月,除任翰林院学士、中大夫、知制诰、兼修国史。同年八月,《元史》书成,宋濂被任命为翰林院学士。

洪武三年(1370年),因欧阳佑等儒士采得元朝事迹还朝,朱元璋遂于二月初六开局续修《元史》,仍命宋濂及王袆为总裁,至七月一日,全书告成。七月,因失朝被降职为翰林编修。

洪武四年(1371年)二月,宋濂升任奉议大夫、国子司业,却因祭祀孔子未按时呈上奏章,于八月被贬为安远知县。洪武五年(1372年)二月,宋濂被召还任礼部主事。十二月,升任太子赞善大夫。

同年,甘露屡降,朱元璋问宋濂这样的天象是什么预兆,宋濂以《春秋故事》告诉朱元璋受命于人不于天,做事不必受天象的影响。朱元璋的侄子朱文正犯了罪,宋濂为朱文正求情,说可以将朱文正贬到边远地方,不宜治死罪。

人物简介:

张养浩出身于一个富裕的平民家庭,其曾祖以上的事迹已无可考。所可知者就是其祖父张山曾经从戎,其父张郁弃儒从商,所以积攒了一定的资产,为幼年张养浩的就学创造了经济基础。

后因子贵,追封通议大夫(正三品) 、吏部尚书(正三品)、上轻车都尉(正三品)、济南郡侯(正三品);母亲许氏,后追封济南郡夫人。

元世祖至元七年(1270年)寒食节前后,张养浩生于济南历城县一户富裕人家。根据其后来作品《双调胡十八》中自述:“从退闲,遇生日,不似今,忒稀奇。正值花明柳媚大寒食,齐歌着寿词,满斟着玉杯,愿合堂诸贵宾,都一般满千岁。”判断其生日大约在寒食节前后。

至元十三年(1276年),外祖父许氏一家从济南迁徙至江南,7岁的张养浩随母亲送行到城西。在路上捡到别人丢失的财物,失主已经走远了,养浩又追上去交给失主。

至元十六年(1279年),十岁的张养浩,读书学习非常,经常昼夜不辍,父母担心他太过用功累坏身体就制止他,而他白天把书默默地背诵,晚上关上房门点上灯,偷偷读书。

至元十九年(1282年),母亲,外祖父相继去世,父亲又续娶尚氏,为养浩的继母。

回答2:

原文
张养浩,字希孟,济南人。幼有行义,尝出,遇人有遗楮币于途者,其人已去,追而还之。年方十岁,读书不辍,父母忧其过勤而止之,养浩昼则默诵,夜则闭户,张灯窃读。
授堂邑县尹。首毁淫祠三十余所,罢旧盗之朔望参者,曰:“彼皆良民,饥寒所迫,不得已而为盗耳;既加之以刑,犹以盗目之,是绝其自新之路也。”众盗感泣,互相戒曰:“毋负张公。”有李虎者,尝杀人,其党暴戾为害,民不堪命,旧尹莫敢诘问。养浩至,尽置诸法,民甚快之。去官十年,犹为立碑颂德。
英宗即位,命参议中书省事。会元夕,帝欲于内庭张灯为鳌山,即上疏于左丞相拜住。拜住袖其疏入谏,其略曰:“世祖临御三十余年,每值元夕,闾阎之间,灯火亦禁;况阙庭之严,宫掖之邃,尤当戒慎。今灯山之构,臣以为所玩者小,所系者大;所乐者浅,所患者深。伏愿以崇俭虑远为法,以喜奢乐近为戒。”帝大怒,既览而喜曰:“非张希孟不敢言。”即罢之,仍赐尚服金织币一、帛一,以旌其直。
天历二年,关中大旱,饥民相食,特拜陕西行台中丞。既闻命,即散其家之所有与乡里贫乏者,登车就道,遇饿者则赈之,死者则葬之。时斗米直十三缗,民持钞出粜,稍昏即不用,诣库换易,则豪猾党蔽,易十与五,累日不可得,民大困。乃检库中未毁昏钞文可验者,得一千八十五万五千余缗,悉以印记其背,又刻十贯、伍贯为券,给散贫乏。命米商视印记出粜,诣库验数以易之,于是吏弊不敢行。又率富民出粟,因上章请行纳粟补官之令。闻民间有杀子以奉母者,为之大恸,出私钱以济之。
到官四月,末尝家居,止宿公署,终日无少怠。遂得疾不起,卒年六十。关中之人,哀之如失父母。

译文
张养浩,字希孟,济南人。张养浩从小就有德行和节义。有一次他出门,碰到一个人,那人把钞票遗失在路上,当张养浩发现的时候,那个人已经走了,张养浩就追上去把钱还给他。年仅十岁时,就一天到晚不停地读书,父母担心他太过用功(累坏身体)就制止他,于是他就白天默默地背诵,到了夜晚就关上房门,点上灯,偷偷地读书。
后来他被选授为堂邑县尹。(张养浩)带头捣毁了滥设的神祠三十多所,免除了有强盗前科的人每月初一、十五例行到官府接受审讯检查的规定,张养浩说:“他们都是善良的百姓,因为生活困难,被饥寒所迫,不得已而去做了强盗。已经用刑法处罚了他们,还把他们当强盗看待,这就断绝了他们改过自新的路!”强盗们感动得流了眼泪,他们相互劝戒说;“不要对不起张公。”有一个叫李虎的人,曾经杀过人,他的同党也都是暴虐残忍,危害百姓,百姓不堪忍受,从前的县尹都不敢过问这件事。张养浩到这里以后,将他们全部依法惩处,老百姓非常高兴。张养浩调离堂邑十年,百姓仍然为他立碑,歌颂他的恩德。
元英宗继承皇位后,命令张养浩参与中书省的工作。适逢元宵节,皇帝打算在宫禁之内张挂花灯做成鳌山,张养浩就上奏给左丞相拜住。拜住将奏疏藏在袖子里入宫谏阻,奏疏大概说:“元世祖执政三十多年,每当元宵佳节,民间尚且禁灯;威严的宫廷中更应当谨慎。皇帝打算在宫禁之内张挂花灯,我认为玩乐事小,影响很大;快乐得少,忧患很多。我希望(皇上)把崇尚节俭思虑深远作为准则,把喜好奢侈及时行乐作为警戒。皇帝大怒,看过奏疏之后又高兴地说:“不是张希孟不敢这样说。”于是取消了点燃花灯的计划。就赏赐给张养浩钱财布匹,来表彰他的正直。
天历二年,陕西大旱,饥饿的老百姓人吃人,朝廷特拜张养浩为陕西行台中丞。张养浩接到任命后,立即把自己家里的财产都分给村里的穷人,自己便登上车子向陕西进发,碰到饥饿的灾民就赈济他们,看到饿死的灾民就埋葬他们。路过华山,就到西岳庙去求雨,哭拜在地上都爬不起来,这时,天空忽然阴云密布,一连下了两天雨。等到张养浩到了官府,又到土地庙里去求雨,结果大雨如注,下了三尺深才停下来,庄稼由此长起来了,陕西的民众十分高兴。当时一斗米值十三贯钱,百姓拿着钞票出去买米,钞票稍有不清或破损就不能用,拿到府库中去调换,那些奸刁之徒营私舞弊,百姓换十贯只给五贯,而且等了好几天还是换不到,老百姓处境非常困难。于是张养浩检查府库中那些没有损毁、图纹可以看得清的钞票,得到一千八百五十多万贯,全部在它的背面盖上印记,又刻十贯和五贯的小额钞票发给穷人,命令米商凭钞票上的印记把米卖给他们,到府库验明数目便可换取银两,于是那些奸商污吏再也不敢营私舞弊。张养浩又率领富人家出卖粮食,为此又向朝廷上奏章请求实行纳粮补官的法令。张养浩听到民间有人为了奉养母亲而杀死自己儿子的事,为此大哭了一场,并拿出自己的钱救济了这户人家。
张养浩到陕西做官四个月,从来没有回到自己家里住过,一直住在官府,晚上便向上天祈祷,白天就出外救济灾民,一天到晚没有丝毫的懈怠。每想到一件牵挂的事,就按着胸,感到痛苦,于是卧病不起,去世的时候才六十岁。陕西的老百姓,悲哀得像失去了父母一样。

回答3:

 张养浩,字希孟,济南人。从小品行端正,有一次出去,看到有人不小心把楮币丢失在路上,那人已离开,他追上去,把楮币归还给失者。他学习刻苦勤奋,从不懈怠,白天默默地记诵,晚上关上门窗,点上灯悄悄地读书。
  任堂邑县尹时,首先毁掉了淫祠三十多所,罢免了在朔日和望日专门对过去做了强盗的人进行弹劾的官吏,并说道:“那些都是本分的老百姓,万不得已才做了强盗,已经用刑法处罚了他们,还把它们当强盗看待,这就断绝了他们改过自新的路。”所有过去做了强盗的人都很感激,互相劝诫说:“不要辜负了张公。”有一个叫李虎的人,曾经杀过人,他和他的同党凶狠残暴,为害一方,老百姓实在不能忍受他们的胡作非为而告发他们,以前的县尹不敢过问。养浩任职后,把他们全部依法处治了,老百姓为此拍手称快。养浩离开这个地方十年后,老百姓仍然立碑颂扬他。
  英宗即位后,让养浩参与中书省议事。碰上元宵节,英宗想在宫内用灯彩堆叠成巨鳌一样的山,养浩得知后立即上疏给左丞相拜住。拜住将疏藏在袖里进谏,他大概说道:“世祖在位三十多年,每到了元宵节,民间严禁张灯结彩;何况是庄严的帝王住所,幽深的宫廷,应当慎重考虑。现在用灯彩堆叠成巨鳌一样的山,我认为事情虽小,然而关系重大;值得高兴的少,令人担忧的多。我希望皇上把崇尚节俭思虑深远作为准则,把喜好奢侈及时行乐作为警戒。”英宗大怒,等到他看完上疏,却高兴地说道:“不是张希孟不敢这样说。”于是停止了这件事,赏赐给张养浩一件用贵重的丝织品做的朝服,二匹帛,用来表扬他的敢于直言进谏。
  天历二年,关中大旱,饥民相互抢夺,朝廷特授他陕西行台中丞官职。不久听到任命,立即疏散了家里的所有财产给乡里的贫困者,然后急忙坐车去上任,路上遇到饥饿的人就救济他们,遇到死了的人就好好的给他安葬。当时一斗米值十三缗,老百姓拿着钱出来买米,钱稍微有点不清楚米商就不收,老百姓只好到钱库里去兑换。那些狡诈的官吏,只给换者一半,甚至多日都换不到。老百姓因此非常穷困。养浩检查钱库中没有毁掉的可以使用的钱钞,清点一共一千八十五万五千多缗,全部在钱钞的背面盖上印记,同时又刻十贯、伍贯做钱券,给流散的贫困的老百姓,命令米商只要见钱钞上有官府印记就可以按价卖米给贫者,然后米商到钱库里按实际数目兑换。于是,官吏不敢再胡作非为。养浩又率领富人把多余的米卖给贫者,趁机请求朝廷颁布交纳粮食多者授予官职的命令。听说老百姓中有人杀了自己的儿子来奉养母亲,养浩为此放声痛哭,并把自己私人的钱拿出来接济他。
  做官四个月,没有回家住过,食宿全在衙门里,整日没有懈怠过于是操劳得病不起。死那年他刚好六十岁。关中的人像死了自己父母一样的悲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