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即使未办理结婚登记,照样是合法的夫妻。离婚需要理由,本案中男方要求离婚没有理由,法院不会支持。若你同意离婚,则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为共同财产,依法进行分割。1994年2月1日后,若未办结婚登记的,则属于同居关系。双方可自由分开。同居期间财产按共同财产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