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反方惯用的话发给你,以此作为基础自己斟酌着写吧,
各位评委,对方辩友,观众朋友们,大家好:
我方的观点是重罚轻教。教与罚本无本质区别,都是引导人们提高警惕,杜绝错误的方法。其不同之处在于,教侧重于从道德上给人们以约束,而罚则有浓厚的法律意味。我方之所以认为罚为重,主要是赞同法律的威严性和权威性。我们不否认说教会在一定程度上对减少事故发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若想强化这种作用,非罚不可。从古至今,惩罚无处不在,当然怒而滥刑者除外,罚之功效有目共睹。特别对于一些屡教不改者,罚就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上至社会,下到企业甚至个人,除了应用说教外,惩罚措施必不能少。唯有罚,方可给人以警示,唯有罚,才能护法之尊严。
作为企业的一分子,加强安全生产,杜绝失误发生,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对犯错者加以惩戒,是对其他人的负责,是对整体的承诺!当简单的说教收效甚微时,惩罚就显得尤为必要了。我们不放弃惩罚的作用,是因为我们不放弃整体的利益和大家的安全,是因为我们怀有强烈的责任心!谢谢大家!
给对方可提出如下问题:
1、 如果教育可以解决问题,那为什么还要建立法律?多建学校普及教育部就可以了么?犯罪分子中学历高者无数,您对此作何解释呢?
2、 大家接受同样的说教,但为什么有人遵守有人却犯错呢?不罚违纪者是不是对遵纪守法者的一种不公平呢?
3、 惩罚可分不同程度和类型,而教育则没有这样的区分度。“一视同仁”是不是又体现了一种不公平?
重教轻罚:
安全生产是企业的基本要求,而安全生产观念则是从日常工作中培养出来的。这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养成习惯,内化成行为准则。
给对方的提问:
1.如果只注重处罚,他甚至不知道他的安全隐患对于企业和其他员工来说意味着什么,如何避免导致更严重的问题?
2.注重处罚,轻有效防止,如何解决重复性不安全操作?
3.对于恶意的不安全生产,如何杜绝?
对方给予我方的问题:
1.如何解决警示性作用,只是教育,不处罚,对于那些无关痛痒的要如何处理?
2.如何评估教育结果?如何考核安全生产标准?对于不安全生产的怎么样起到威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