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五条第一项,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也就是说您如果对大股东不断增加资本的做法不满且超过五年盈利,您可以要求公司回顾股权。如果公司不同意回购的话,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公司回购。
注意股东会有权决定公司盈利是否分红以及如何分红,法院是无权强制公司发放红利的,因为您不能向法院就此起诉。但如果您对大股东不满意的话,可以要求公司回购股份。
参考资料:公司红利发放
按出资比例承担风险,收益!但目前国内上市公司,分配红利的积极性不是很高!只有仅有的几家公司,每年主动为投资者发放现金红利!相信这一情况以后会有所改观
小股东不需要承担什么责任,但你需要承担公司倒闭的风险,那样你的钱一分拿不回来。
按照股份比例分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