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法院判决后如何执行

2024-11-25 17:3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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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刑事诉讼中的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将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交付执行机关,以将其所确定的内容依法对诸实施,以及解决实施中出现的变更执行等诉讼问题而进行的各种活动、执行是刑事诉讼的最后一个程序。
法律分析
刑事判决后的执行程序:人民法院将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交付执行机关,以将其所确定的内容依法对诸实施。一、执行的概念:刑事诉讼中的执行,是指将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所确定的内容付诸实现以及处理执行过程中的变更执行等问题而依法进行的活动。二、执行的依据:执行的依据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1)已过法定期限没有上诉、抗诉的判决和裁定;(2)终审的判决和裁定;(3)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判决、裁定和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授权核准死刑的判决和裁定;(4)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和法定刑以下处刑的判决和裁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因特殊情况不受执行刑期限制的假释的裁定。三、执行主体:(1)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负责无罪、免除刑罚、罚金和没收财产及死刑立即执行判决的执行。(2)监狱。监狱负责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缓期2年执行判决的执行;未成年犯管教所负责对未成年犯判决的执行。(3)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负责有期徒刑缓刑、拘役缓刑、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和送交执行时余刑不足一年的执行。
法律依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 九十八、 将第二百一十三条改为第二百五十三条,第一款修改为:“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第二款修改为:“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回答2:

首先 如果你是被羁押在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
开完庭后 你会收到 法院的 判决书 要求你签字
然后7天之内 会来 判决执行书 也会要求你签字
在收到 判决执行书后 数日内 看守所 会让羁押犯罪嫌疑人于家属会面一次
然后 负责压往 集训队 进行统一训练 随后 分配省内监狱
10年以下 有期徒刑 都是 X一监狱 10年以上 都是X二监狱

回答3:

由监狱执行生效的法院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