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的工资制度是企业发多发少自己说了算,只要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因为职工和企业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发工资低的企业招不到工。
工伤4级,应该退出工作岗位,发75%的本人工资,将来涨工资的数额也肯定不一样。
如果是缴纳社会保险的,这个工资是根据当地上年度平均工资按比例调整的,由保险经办机构每年调整。如果是没交保险的,这个钱由单位发,涨多涨少企业定,按道理应该跟企业在职的职工涨的比例一样。
因为法律规定的时本人工资的75%,受伤以后本人不上班了,本人目前应该工资多少很难界定。每个人的情况都不相同,原先一样的两个职工,过几年因为能力或者吃苦不一样,工资有差别也是正常的,除非是国有企业,一般企业里工人的工资各不相同,你也不能要求优秀员工和较差员工工资一样啊。
所以,如果是企业支付的工伤津贴,很难讲道理。
你好,法律并没有规定给员工涨工资的情况,但是你爸爸的涨工资应与其余人一样,不应差距这么多,你们可以去单位工会协商解决下。
你爸应与其他类似工人涨幅一样。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这个涨工资没有明确规定要给工伤员工涨多少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