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必须归农村所有,所以,你或者你妈必须是农村户口才能办理宅基证,获得使用权。
2、原宅基证使用权明确写的是你爸,所以农村住房土地使用权必须更改,否者他有权征用该土地拆房新建。
3、宅基证规范了农村住房土地使用权,一个户口一个证。既然离婚,户口划分,那么就需要重新申请宅基证。
4、还有,没有宅基使用权的住房属于违章建筑,政府有权强拆而不提供补偿。
5、假若你和你妈都不是农村户口,宅基证又搞不定,和你爸的关系又很僵,那么建议卖掉房子。
宅基证 办理
(1)新建房户持国土资源局发放的《村民使用宅基地批准通知书》或《农村居民住宅建设用地申请书》及市规化部门发放的《规化建设用地许可证》到镇土地科,领取《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
(2)买卖房户,则由买卖双方共同持原《集体土地使用证》及买房户的户口证明,到镇土地科审核后领取《土地登记申请表》。
(3)由镇土地科派员到村现场丈量后,填表、绘图、确定四至边界。
(4)建房户或买卖房户到村委及四临核实后盖章。
(5)财税部门完税后,到街道土地科审核盖章后到市行政审批中心国土窗口办理。
1、可以办理过户
2、不需要。
3、完全可以凭离婚协议判定归属。
4、可以。
第一项,当然可以办理过户,但是不需要,只要你是唯一合法继承人,那理所当然就是你的!
1、可以办理过户
2、不需要。
3、完全可以凭离婚协议判定归属。
4、可以。
第二项,第三项就不用回答了,至于第四项,离婚协议上说的明白,协议合法,那就是你妈妈的了,不过要放好了噢!!!!
第一项,当然可以办理过户,但是不需要,只要你是唯一合法继承人,那理所当然就是你的!
第二项,第三项就不用回答了,至于第四项,离婚协议上说的明白,协议合法,那就是你妈妈的了,不过要放好了噢!!!!
集体土地使用证不存在过户的问题,应为它是集体所有,对你的第4个问题我的回答是这是没有问题的。你可以向当地的律师咨询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