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你家能举证证明和包工头是承揽关系:他承包全部工程、你家支付全部工程的承包费而不是按他工作天数支付工资,那么,包工头的损失你家无赔偿义务。
2、如果你家是按日支付包工头工资:一般会认定为雇佣关系而不是承揽合同,对于包工头的死亡,你家应有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他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还有死亡赔偿金和被扶养人生活费、丧葬费等。
那要看你和他有么有定合通
你好,你和受害人(包工头)是雇佣关系,现在他的死亡你是要承担一定的雇主责任的。
根据《侵权法》第35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下面我给你具体分析一下。
首先你得知道受害人到底是怎么摔下来的,危险发生的原因是什么,这个原因是怎么造成的,是谁造成的,要搞清楚各方责任的大小和比例,顺序理清以后再考虑赔偿的事情,这样才能够知道具体要赔偿的数额。
其次,你是决定通过诉讼程序来解决问题呢还是通过私了的形式解决问题呢?
1、如果你要私了,那么你根据自己的主观判断就好了,你可以考虑受害人家庭的实际情况,自己的责任大小,自己的经济承受能力,对方的要求等等因素综合考虑,然和和受害方协商好就可以了。
2、如果对方不妥协,坚持要求高价赔偿,赔款金额不在你的承受范围之内,或者你觉得事故的责任不在你或则责任很小,却遭到不公正赔偿请求,或许你自己也想走诉讼的途径,那么还要具体分析。
你还想知道具体的话,建议去查找一下《工伤保险条例》,上面规定的比较清楚。
我之所以不能给你一个具体的数据是因为,我对案件事实不够了解,而且不知案件发生地点(不同地方的赔偿基准不一样),不知受害人具体情况,所以只能给你分析到这里了,建议去找当地的律师咨询一下,祝你好运~
补充:
(一)赔偿范围
1、一般赔偿范围=误工费+支出
误工费
医疗费
护理费
交通费
营养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
必要的营养费
2、致人死亡赔偿范围=收入减少+费用
死亡赔偿金
丧葬费
被扶养人生活费
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3、残疾赔偿范围=收入减少+费用
残疾赔偿金
残疾辅助器具费
被扶养人生活费
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4、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
受害人依法负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
受害人依法负扶养义务的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胎儿的生活费赔偿请求权
二)赔偿计算方式
1、医疗费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医疗费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误工费
误工时间*收入状况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按实际减少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
护理人员收入状况*护理人数*护理期限
护理人员有收入,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没有收入或雇佣护工,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4、交通费
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住院伙食补助费
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6、营养费
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7、残疾赔偿金
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伤残等级确定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可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8、残疾辅助器具费
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9、丧葬费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10、死亡赔偿金
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1、被扶养人生活费
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
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比较复杂,不过应该很实用,希望你能用上~祝你好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