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里遇到的不是这样的,而是员工肝腹水治愈,但是公司也出现了不想要他的情况。
我们这里的操作是,请他先回去治疗并不代表公司因为病症不需要他,如果康复,我们依然录用他,并给予他同样的职位和薪资。
但只需要医院(医院的级别可以由HR这里来界定)可以出具病症完全康复,并保证不再复发、且人员具有劳动能力的证明。
补充一下,正常情况下,医院不会开出证明人员不再复发病状。如果是人员在候选时期,还是已经进入公司,公司高层或者你的老板不想录用这个人,想避开风险,我觉得这样操作的风险相对很小,而且对别人的心理负担也不是很大。
直接说体检不合格 还没签合同对吧 没事的
可以找个合理的理由拒绝,不要以员工的病为理由,这个是不和法的好像! 拒绝很容易的!
你可以说病根还在,就不能算根治,要不公司其他员工的身体健康就暴露在他的肺结核复发的可能下,这样公司就不用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