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个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是需要申请的,具体的流程如下:
1、准备申请材料,包括:个人身份证、户口本;
2、申请人本人到户籍所在地户籍派出所申请办理: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原则上由本人办理,本人因特殊原因无法亲自办理的,可委托其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代为办理。代理人需提交委托公证、被委托人;
3、申请之后,户籍派出所人员会进行审查,审查申请人是否具有合法事由,是否无犯罪记录;
4、审核通过的,由户籍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如无特殊情况,当天即可领取无犯罪记录证明。此外,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不收取任何费用。
《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规定》
第十三条
对于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不予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通知书》《查询告知函》确有错误,经查证属实的,出具文书的公安机关或者其上级公安机关应当及时予以撤销并重新出具有关文书。
开具无犯罪记录的证明,需要带着以下材料到当地派出所:1.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开证明,居委会相关负责人知道具体的填写内容,然后盖章,签字:2.报片民警,签字盖章;3.到派出所最后签字、盖章.4.或者直接带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一般应包括行政违法记录和刑事犯罪记录,其中行政违法犯罪记录包括被处以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隔离戒毒等行政违法记录,刑事犯罪记录则指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等刑事犯罪记录。而警告、罚款等轻微违法记录,依照规定目前尚不作为开具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三条【主刑种类】主刑的种类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五)死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四条【附加刑种类】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