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犯罪记录证明开具方法如下:
1、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开证明,居委会相关负责人知道具体的填写内容,然后盖章,签字;
2、报片民警,签字盖章(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工作人员会协助帮当事人找到报片民警的姓名,联系方式的);
3、到派出所最后签字、盖章;
4、或者直接带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
无犯罪记录证明需要以下材料
1、首先要符合办理条件;
2、本人申请;
3、有单位的在所在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或开介绍信,或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由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无单位的在自己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开证明的人要在证明上签名再盖章);
4、需要公证的,由公证部门出具的《补充证明材料通知书》;
5、持上述材料及公安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带上身份证或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6、公安机关开具证明。公安机关根据上述材料,经过审查,情况属实的,开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无犯罪记录证明只是用来证实你在此之前没有过犯罪记录,并不能证实以后的,所以无犯罪记录证明没有确切的有效期。无犯罪记录公证是6个月有效期,从公证书上所写明的无犯罪截止时间算起。
【法律依据】
《公安派出所出具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工作规范(试行)》
第八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公安派出所可以出具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一)国家机关录用公务员政审;
(二)中国共产党组织吸收新党员政审;
(三)公证机构依法办理公民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公证事项;
(四)公民从事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以无相关违法犯罪记录为前提的职业;
(五)省辖市以上公安机关认为确需出具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的其他情形。
对因应聘工作需要,申请办理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公证的,应当认真审查法律、法规、规章是否规定从事该职业必须以无相关违法犯罪记录为前提。法律、法规、规章明确作出无相关违法犯罪记录等从业限制规定的,依法予以受理;法律、法规、规章未作规定的,公证机构和公安机关一律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