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群众性的反帝爱国运动。它是中日甲午战争后中国人民反瓜分、反侵略斗争的发展,又是长期以来遍及全国各地的反教会斗争的总爆发。
义和团原称义和拳,是长期流行于山东、直隶(约今河北)等地的许多民间秘密结社中的一种。虽然这个秘密结社重在“拳”。而不在“教”,但清政府历来把它当作“拳教”加以查禁,使它难以发展。甲午战争后,德国占领胶州湾,强划山东全省为其势力范围;外国教会亦在山东扩展势力,纵容、包庇不法“教民”(即中国教徒),遇有民教涉讼事件,它们往往出面干预,胁迫地方官袒教抑民,作出不公正的判决。群众对教会积恨成仇,各地反教斗争接踵而起(见教案)。义和拳遂成为反对外国侵略势力的重要组织形式。
1898年10月(光绪二十四年九月),山东冠县义和拳以阎书勤为首,联合直隶威县赵三多等,聚众烧毁红桃园教堂,占领犁园屯,震动了鲁、直两省的毗连地区,成为义和拳反帝斗争兴起的讯号。次年10月,朱红灯、本明和尚为首的义和拳在平原县杠子李庄、森罗殿等处,与地方营队战斗,促进山东许多州县反侵略斗争的迅速发展。12月,直隶南部枣强县以王庆一为首的义和拳开展反教会斗争;冀州开元寺武修和尚亦率众焚毁景州苏古庄等处教堂。山东、直隶两省毗连地区的反教斗争连成一片。
山东义和拳开展反教会斗争后,当地传教士要求清政府严加镇压。山东巡抚张汝梅则建议清政府改义和拳为团练,以便控制,并将义和拳改名为义和团;毓贤继任山东巡抚后,企图瓦解分化义和拳,采取“分别良莠”的办法,对参加义和拳的一般群众称为良民,默许他们设厂练拳,对武装反抗的人则诬蔑为“匪徒”,捉拿惩办。张汝梅、毓贤的计划虽未达到预期目的,却有利于义和拳的发展。山东各地大刀会、红拳会以及其他秘密结社的成员和一般群众纷纷参加义和团,使其成为具有广泛群众性的“灭洋”团体。
义和团的主要参加者是处于社会底层的劳苦大众,贫困和愚昧使他们的反抗斗争只能沿袭过去农民起义利用秘密结社的办法,采取设立神坛的方式发展组织,操练拳术,吸引群众。义和团分乾、坎、艮、震、巽、离、坤、兑等八门。其中乾字号(以黄布为标记)和坎字号(以红布为标记)力量最大(有些地方出现“中”字号)。但各个字号之上以及每个字号本身都没有统一的组织和集中的领导。义和团的基层组织是坛、又称坛场或拳厂,是敬神、练拳、聚会、议事的场所。有的地方几个或更多的坛口之上有总坛口,它们之间也无统属关系。义和团的首领一般称为大师兄、义和团勇士二师兄、三师兄,也有称总大师兄和祖师的。各坛口往往各自进行分散的斗争,但当需要联合行动时,即使数百里外,也派人接应。义和团参加者绝大部分是农民,其次是手工业者、旧式交通运输工人、和尚道士、散兵游勇,也有少数封建知识分子、中小地主和官吏,还有地痞、流氓卷入。义和团带有浓厚的神秘主义色彩,用画符念咒、请神附身等“术法”动员群众,广泛宣传“持符念咒、神灵附体”来鼓舞斗志。他们信奉的神祗除佛、道以外,还有小说、戏曲、民间故事中的神怪和人物。义和团散发各种传单、揭帖,以朴素的语言和歌谣形式,进行驱逐侵略者、保卫国家的宣传。同时这些传单、揭帖中也带有迷信落后意识和盲目排外的情绪。
早在1898年反教会斗争兴起时,义和团就提出了“扶清灭洋”的口号。这个口号在初期曾吸引广大群众参加,壮大了义和团的声势,但同时也反映了义和团对清政府的模糊认识,以至后来因此受统治者的欺骗利用,最后被出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