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下车库中有部分车位属于人防工程,属于人防工程的车位产权一般认为是国有的,归全体业主共同使用,也允许开发商短租给业主,出租时间不超过5年,不允许开发商进行转让。
二、地下车库中不属于人防工程的车位分为两种:
1、如果地下停车场已经计入公摊面积,计入开发成本的话,所有权就是全体业主的,开发商无法进行买卖;
2、如果在房产证里的公摊面积不包含地下停车场的公摊面积,所有权属于房地产开发商。
但是现在停车位一般都是买的长期使用权。不会给单独的产权证。地下车位的买卖实际上是使用权的租赁,因为不能办理产权证,所以业主交的钱是租赁费,签的合同也只能是使用合同,不能成为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