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一场民事经济纠纷官司一般需要多少钱?

2024-12-02 09:08:08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万元以内50元,一万元以上到十万元2.5%,十万元以上到20万元2%,20万元以上到50万元1.5%;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诉讼标的额×2.5%-200元;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诉讼标的额×2% 300元;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诉讼标的额×1.5% 1300元;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诉讼标的额×1% 3800元;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诉讼标的额×0.9% 4800元;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诉讼标的额×0.8% 6800元;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诉讼标的额×0.7% 11800元;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诉讼标的额×0.6% 21800元;
  10、超过2000万元:诉讼标的额×0.5% 41800元。

回答2:

  转载:律法之窗网
慧海天合律所
  北京市律师诉讼代理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试行)
  一、刑事案件收费标准
  (一)刑事案件收费按照各办案阶段分别计件确定收费标准。
  1、侦查阶段,每件收费2000—10000元。
  2、审查起诉阶段,每件收费2000—10000元。
  3、一审阶段,每件收费4000—30000元。
  4、上述收费标准下浮不限。
  (二)二审、死刑复核、再审、申诉案件以及刑事自诉案件按照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
  (三)一个律师事务所代理一个案件的多个阶段,自第二阶段起酌减收费。
  (四)被害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按照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时涉及几个罪名或者数起犯罪事实的,可按照所涉罪名或犯罪事实分别计件收取。
  二、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
  (一)民事诉讼案件按审判阶段确定收费标准。
  1、计件收费标准。
  每件收费3000—10000元。
  2、按标的额比例收费标准。
  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10%(最低收费3000元);
  10万元至100万元(含100万元),6%;
  100万元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4%;
  1000万元以上,2%。
  按当事人争议标的额差额累进计费。
  3、上述收费标准下浮不限。
  (二)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与委托人约定的财产利益的30%。
  (三)再审、申诉案件分别按照一个审判阶段确定的收费方式和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
  (四)一个律师事务所代理一个案件的多个阶段,自第二阶段起酌减收费。
  三、行政诉讼案件和国家赔偿案件收费标准
  (一)行政诉讼案件和国家赔偿案件以每个审判阶段计件确定收费标准。
  (二)计件收费标准为每件3000——10000元。下浮不限。
  (三)涉及财产关系的,可比照民事诉讼案件按标的额比例收费标准执行。
  四、计时收费标准:100元—3000元/有效工作小时。下浮不限。
  五、下列案件经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一致,按照不高于规定收费标准的5倍收费,协商不成的,执行规定的收费标准:
  (一)案件法律关系复杂,律师办案时间明显多于同类案件的;
  (二)案件涉及疑难专业问题,对律师专业水平要求明显高于同类案件的;
  (三)重大涉外案件及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
  诉讼标的额不超过10万元(含10万元)的民事案件,给予社会保险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案件,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案件,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案件,以及风险代理案件、计时收费案件不适用前款规定。

回答3:

 以下是经济纠纷案所要缴纳的费用及相关法律法规: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交纳范围
  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第七条 案件受理费包括:
  (一)第一审案件受理费;
  (二)第二审案件受理费;
  (三)再审案件中,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第八条 下列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一)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
  (二)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
  (三)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
  (四)行政赔偿案件。
  第九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不交纳案件受理费。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一)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二)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未提出上诉,第一审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又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第十条 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
  (一)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二)申请保全措施;
  (三)申请支付令;
  (四)申请公示催告;
  (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
  (六)申请破产;
  (七)申请海事强制令、共同海损理算、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海事债权登记、船舶优先权催告;
  (八)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和国外仲裁机构裁决。
  第十一条 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由人民法院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代为收取。
  当事人复制案件卷宗材料和法律文书应当按实际成本向人民法院交纳工本费。
  第十二条 诉讼过程中因鉴定、公告、勘验、翻译、评估、拍卖、变卖、仓储、保管、运输、船舶监管等发生的依法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人民法院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由当事人直接支付给有关机构或者单位,人民法院不得代收代付。
  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提供当地民族通用语言、文字翻译的,不收取费用。
  第三章 交纳标准
  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包括律师费和个人损耗,需要多少钱也就大概有个数了。

回答4:

这个问题没有人能够回答出来。
不花一分钱可以打一场官司,自己写起诉状,不请律师,自己出庭。
有的官司可能要花10万元,包括诉讼费、律师代理费、鉴定费、公告费等。
就像问一顿饭多少钱一样,一块钱买两个大馍可以吃饱,花10万元吃山珍海味也可以。
所以,要想知道需要花多少钱,必须说清楚打什么官司,是否请律师等情况。最好在当地找律师或者到法院的立案大厅咨询。

回答5:

未婚先子,女方不让看小孩起诉的话要话多少钱